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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Feb. 20, 2014; Mar. 14, 2015

前幾天我被發傳單,是台大哲學桂冠獎的徵文比賽,其中一題是“論創造生命的意義與責任”。如果這不被當成一個黨國時代的作文題目,為了使我們呼應先總統 蔣公說的“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我不曉得要怎麼寫五千字。創造生命怎麼可能是一種責任? 因為任何牽涉到他人的行為,還有些機會被賦予義務,而完全個人的選擇則否。

也許有人說,”如果每個人都不生小孩,人類就會滅絕。”如果有個默默的假設: 任何促進人類存續的行為都該被鼓勵,反之被禁止,那麼又太強了,例如任何破壞環境的行為都該被禁止。再退一步說,這頂多能蘊含“我們不應該大肆宣傳不生小孩的念頭”而已,因為就算相當多人不生育,人口永遠還是成長。

另一個常見的回答是”生育年齡的青年不生小孩的話,他們以後會後悔的。”有諸多因素,例如家庭要求子女結婚,政府為擔保以後有稅收鼓勵生育,年輕人為養兒防老,或是擔心中年會寂寞,這些使核心家庭最後考慮生育對他們都有利益,但其中並沒有“應該”。

這讓我想到最近電視報導,中華民國,跟亞洲其他國家相比,女性受高教的比率相當高,但是勞動率卻相當低。於是我擔心口口聲聲說要友善女性的口號沒有使真正的問題得到解決,例如僱主看到已婚女性一定會有所顧忌,而已婚女性也不少最後辭掉工作陪小孩。其實不用講這麼遠,在生活中,我想到,我也有聽過長輩(本身就是高知識份子)告誡,以後找女朋友不要找事業心太重的之類。

於是在個人自由和社會外部性的衝突,解決不是平凡的。雇主絕對有權利解雇新手媽媽,而理工的男學生也完全可以找個賢妻良母。但至少我們該,起碼我認為,漸漸淡化家庭的觀念,而非不斷宣傳身為母親和妻子的好。也許在從前社會,家庭是必要的,但是在現在未必如此。社會脈動會往那個方向,我也很好奇。

結束了枯燥的哲學時間——於是以下就不是倫理學討論了——我卻想問,每個“你會後悔”的理由都這麼靈,為什麼這麼多人結了婚卻不開心。大部分妻子真心願意把一生奉獻在小孩身上嗎? 所謂到了一定年紀,就會想要生小孩,我很懷疑這種說辭。受過了高等教育,也許她們會達成共識,不需要靠撫養公婆小孩來建立,就像越來越多白人都當頂客族。

不過,我的父母親都受過高等教育,卻在照顧我身上花了很多很多時間,常使我感到愧疚,甚至我在想不應得到。同樣的,我的一位媽媽那邊的表姊,據我舅舅說,曾經宣稱永遠不結婚,不過到美國認識一個資訊工程師之後一切都改觀了。他們輪流看小孩,花很多時間煮有機食品。上次他們回台灣,我覺得那雙眼睛已經充滿了母愛。

然而我總認為(我要再強調一次這並非應然問題)知識份子如果把時間花在事業上,對社會的效益更大。花在小孩上,是分工不良的狀態,以及(於是)潛在的資源浪費。如果不是為了照顧我,爸爸可以做更多案子,媽媽可以去導戲,留在學校。他們沒有辦法輪休。而社經地位低的族群生的小孩早就大於高的,所以大家時再也不用擔心少子化。還是學北歐國家比較好,如果能讓更多人能追求自我的話。像他們花多一點錢在教育,托兒跟老人看護身上。雖然要多繳稅,不過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們可能說我很偏激,那是因為我深信兼顧家庭與工作是無解的。《記憶繼承人》(The Giver)就描繪了這樣的“美麗新世界”,由孕母撫養小孩,每個人各司其職,但作者的譏諷卻多於讚美。後來我聽說,這樣的理想,柏拉圖早就講過了,也試著被天主教制度實現,然而不生小孩的主教卻一樣貪污而有私心。於是幾萬年來,宇宙繼起之生命好像還是只能給父母撫養。

儘管這些困難,仍有許多人選擇撫養小孩。我感激這樣的事實,但是還是想追根究柢。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因為如果大家都視為理所當然,卻沒有搞清楚自己到底有多愛小孩,這不是尊重生命的做法。

如果繼續問大人,他們會說,“養兒防老: 這樣老了以後,小孩可以照顧。”也有人會猜測,是為了傳宗接代的壓力。然而,這樣效益主義的理解,或是外在壓力的肇因,違反我們的直覺。這樣爸媽會跟小孩說,“兒子,你跟我姓一樣,民眾普遍認為,我有義務要養你,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不過恐怕還是照做吧。” 或是: “風險管理專家畫的SWOT圖指出,如果我們把你養大,等我們老了會過得舒服些。不要搞錯了,其實我們都討厭你,因為你很麻煩,不過既然我們現在願意照顧你,你就好好享受吧。”明明就不是這樣: 許多人都有愛小孩的天性,而大部份父母親都很愛自己的小孩。

是什麼,我好奇,是背後的生物基礎呢? 一個明顯的答案是,“因為人們想要傳播自己的基因”。夫妻在知道小孩是自己的情況下,會更愛小孩——在我看來這是真的。為了搞清楚,我們可以訪問,多少可以生育的夫妻願意轉而領養其他孤兒。不過人們未必會察覺到這點,所以我猜大家都會說願意。

又有人會說了,“我會想要跟最愛的人一起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撫養一個新生命。”(我不是指精卵結合的廣為人知的過程) 或是 “兩個人太無聊了,我想為家庭引進一個新的活力。” 如果只是這樣的話,我建議他們養狗就好了,比較省事。也許越來越多貓奴和狗奴暗示了人類喜愛幼獸的天性未必要人形成為必要條件。

被問到這裡,我媽已經覺得很煩了。“你長大就會懂了。現在跟你講沒有用。”她上次這樣說。也許如果我們沒辦法用更簡單的詞彙改寫養小孩的動機,到底文化跟生物占了多大比例,就會永遠懸而未決了。那麼只有等到我親身體會到這件事....嗯,有這麼一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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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理至此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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