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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你但沒有歧視你
Oct. 2014?; Apr. 24, 2016

[警戒陌生男子的例子] 熟悉的鋼琴社課來的是一個陌生男子。年約三十,穿著稍微有些破爛,臉上坑坑疤疤的,有一帶紅點,他一個人坐在後方的椅子,盯著別人瞧。

有一次在社辦我又看到他了。他一直詢問大家要怎麼學鋼琴,又好像找同學聊了一些有的沒有的。他似乎在這棟二活大樓上班,而已經不是學生了,但想加入鋼琴社。

過一陣子,旁邊的學妹傳出大笑,打斷我的閱讀。原來是學妹與男同學講到那位陌生人,才發現陌生人敲了男同學,還約他去士林夜市,讓這位學弟心裡覺得毛毛的。不過因為鋼琴社沒有限制社員必須要台大的,他們也不能阻止陌生人的拜訪。

老實說她講得活靈活現的,我也笑了出來。不過一個人靜了下來,我心裡也開始毛毛的——另一種毛毛的。

今天學妹會對他比較有戒心,是因為他的年紀比較大,皮膚比較差,或是約男生出來吧。他過度地顯露出搭訕的眼神,而且技巧使人不悅。然而為什麼我們會推論他一定不懷好意? 他一定是花心男,或是電車痴漢嗎?

反過來說,假如說他是一個臺大的人,穿著體面,先從大氣系門口又淹水了開始講起,然後說他沒選上“鋼琴作品與演奏欣賞”,那麼學妹的印象就不會這麼差了。那這個人就一定沒有邪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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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難免概化他人] 哎,人類社會就是這樣。為了應付瞬息萬變的世界,我們的祖先歸納(也隨之簡化)事物的規律: 烏雲密佈就直覺要下雨了;草叢有東西在動可能是蛇....。現在也不例外: 像是有法律知識要求助,你會先找律師。看到科學哲學教授沒有物理資歷,卻大談場論的最新發展,我自然會打個折扣。

所以學妹對陌生人的警戒也不出所料。念台大的人,大概都是在社會中上層,反之閒雜人等可能心懷鬼胎。一樣道理,採光明亮的咖啡廳大概不會下迷幻藥,而昏黃沒有招牌的酒館則否。計程車司機滿身刺青,脫口而出的都是粗話,你敢搭嗎?

然而經歷了社會化的歷程,我們對他人當然有所期待。父母要照顧好子女,而子女也不可對父母態度惡劣。老師不能有太不檢點的行為,而學生也要展現基本的禮貌和尊重。有人可以完全灑脫於社會的制約嗎?

[為統計推論辯護] 所以統計推論有什麼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個族群會被污名化,不是沒有原因的。大家說女生愛哭鬼,是因為她們本來就愛哭啊。大家罵原住民只會喝酒,是因為他們肝硬化的比比皆是。男同性戀的巨觀性質就是欲求不滿,是統計數字說的,沒有針對任何人啊! 憑什麼他們有權利限制普羅大眾的言論自由? 當我們連統計數字也不能說出口,少數已經由受害者搖身變成復仇者。

如果有酷兒,跨性別,雙性人,無性戀(我有漏掉嗎)的朋友看到這邊,開始疑惑為什麼我從清流變成土石流,你們不妨想想——雖然,就好像我每次,扮演著人格分裂的小丑,替大家拉近深不見底的鴻溝卻招來兩邊的責難時一樣,我不期待,這次也不例外,大家都沒有耐心讀完這個不必要地冗長的,充滿過多修飾(或該說欲言又止?)的分詞子句,更不要說指望有些人,不是所有人,能夠區分雅典的馬蠅和埃及的斑蚊——不妨想想這個問題,而這至少就我看來,是因為....這麼快就想看答案了嗎,還是你們要自己先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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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的外部性] 就我看來那是因為我們都忘記了“不可歧視他人”——你可以自己翻成希伯來文,古希臘文,古典拉丁文,或中古英文,這些我都不會——這條規訓的根源,反而僅僅重播政治正確的口號,心想,弭平異議的少數份子了,內心就不必改變。我們卻平凡化了“尊重”的意義,成為一種政治正確的最低要求,好像刷完卡下公車前要說謝謝一樣自然。

歧視的根源是言論在公開場合造成的外部性。歧視者主張所有人皆如此,但並非如此。歧視者表達出他自動的討厭,也感染了更多人。

言論是有外部性的。稱讚父親節的人,沒有想到那些被家暴的小孩沒看過一個慈愛的爸爸。“決戰時裝伸展台”得獎的衣服,胖子從來都穿不下。那麼今天你取笑某個族群,可能本身沒有那個意思,你對語言的活化卻增加了某些詞彙的能見度,它們又間接使得那些少數更根深蒂固地連結了原有的負面想像。

如果歧視,這樁新興的罪行,鞏固了潛匿周遭的冷冰冰的(依法行政的?)推論,那我們每個人都是幫兇。的確,大家都不喜歡被說閒話,但是私底下也常常品評人物。女生在餐桌上指指點點這位一定是花心男,那對還是分了得好。男生說太暴露的洋裝不優雅,化妝的女生內心虛假,不梳頭的辦事邋遢[韻腳]。

但在公開場合,特別是講台或舞台上,我們不再有自由發表統計報告,因為這不單純是學術研討。被否定的人不是法律系考題上的甲乙丙丁,而是另一個活人。人有很多種,的確太多種了,再多的分類也不夠用。大部份男孩子玩變形金剛,有人卻在角落織圍巾。很多女同性戀也許愛把頭髮剃掉,有人卻一樣看時尚雜誌,穿碎花洋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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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判定的分歧] 然而一般來講,什麼是歧視並不會成為,而且從來都不是,共識。

例如 “念文科的通常沒什麼邏輯” 很多人說是歧視,我卻不覺得是歧視。邏輯是一個特有的產物,並且只有在科學教育中出現,所以一般來講理組當然比較有邏輯,文科比較沒邏輯,因為那不是他們的專業,除非文科的學生主動額外去接觸。就好像如果有人說,“念數學系的大概不會寫程式吧” 應該比較少人會說他是歧視。其實有些笑話,有用文言典籍,或比較難的英文,下面也會有人推文說“這太難了理組看不懂啦”這時不會有理組的覺得是歧視。

[歧視關乎權力之別及其困難] 同情的理解下,我們注意到一個共通點是,被歧視的對象都是弱者,因為強者就算被攻擊,優勢地位仍然存在。所以似乎強者指控弱者才有殺傷力,而弱者嘲諷強者則不妨寬容以待。

但強者弱者並不那麼容易區分。像中國旅客來玩,有人說“大媽”只愛珠寶,大聲聊天又插隊。大陸人來玩,為什麼活該被言語霸凌? 他們在大陸是強者,在台灣則是弱者。還有一些多數少數之別,不必然具價值的高下,例如反核者和擁核者哪個是掌握結構的多數族群,哪個是被壓迫的少數族群?

如果歧視的標準將不再僅僅取決於當下,而是歷史共業的話,那父權社會不管講什麼難免都是父權的影子——這有些道理沒錯。但如果社會鼓勵女性脫下衣服,是物化她們,而建議她們一件一件穿回來,又是強求貞潔。以中立理性客觀的方式觀看女體,又會被說掩耳盜鈴一般的去性化,只會呈現更深的壓抑情慾;那我真不知道怎樣才不是父權了。反過來說,想像在一百年以後,女性(以某種標準)達成了真平等;那麼一個(以某種標準)現在被視為仇女的人,在屆時講出同樣評論,將不再可能是歧視。

[建議言論界線] 我的建議是歧視和結構應該分開看。歧視言論未必貢獻結構的欺壓——如弱者對強者的以偏概全,如果有的話;而結構的欺壓未必是歧視——如助長弱勢地位不利的統計推論。所以弱者雖然可憐,也不應該取笑強者。強者對弱者的概化固然有理,然除非必要也得加以限縮。

於是,不像有些人討厭茄子或花椰菜(說到這裡我也討厭蕃薯),公開說“我討厭同性性行為”(我倒不認為這是侮辱)助長了對他們的弱勢地位的打擊——這是沒有必要的。然而若今天在討論同性戀能否捐血,而有人平心靜氣地指出同性戀患愛滋的機率比較高(假如說),他應該有發言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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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面對歧視言論] 最後,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歧視言論? 歧視是一個徵狀,然而不一定是“錯”的。 注意,我的標準是非常嚴格的: 如果歧視就是錯的,那未免和思想審查有九成像了——世界上有更多罄竹難書的事情才配用得上錯這個字。就像對花生過敏的人吃到花生了,過敏而死,那根源是花生,而不是他的免疫力的小題大作。

說出歧視言論的人代表他還沒學會“快思慢想”。長輩可能生長在不自由開放的社會,也有些人沒念過什麼書。大眾是無知的,擁有素樸的觀念,本來就是這樣。他們的印象可能是,“女性主義都是一些神秘難懂的詞彙,自己都矛盾百出。為什麼我明明沒有那個意思,他們要說我有那個意思,這些人根本吃飽太閒。” 

當然,這樣的解讀不是慈善的。但是再回頭來批評他們,我覺得適得其反。甚至被侮辱者也還以顏色,往往只是冤冤相報。有人罵別人母豬,這時候有人若說他是沙豬,這樣沒有比較高明。有人公開說女朋友有公主病,就被女性網友留言圍剿是奈米屌,這樣正好強化了她們批判的父權。大家說國民黨很可惡就可以罵人藍蛆或水母腦,這些是雙重標準。現在大家流行造句大賽,專題報導,改圖惡搞,老實說我也常常覺得很好笑。但是這些充其量是同溫層取暖而已,最後病根還是存在。毫不留情地指出謬誤後,接下來要伴隨著寬容。

就好像我也在學習對別人的寬容。我有能力用哲學系的標準,在他人每一句話都挑出邏輯謬誤。事實上這樣的高標準,除了學術討論外,生活中沒有幾個人有辦法通過。於是一直放大別人單一的謬誤不會使討論進展。指出偏見之後,我們就可以選擇把時間放在實際解決他們的辦法上才好。

[歧視與言論自由] 我也擔心社會的噤聲不語將不能讓激進份子得到監督。的確改革者對準的巨觀社會,比誰都需要被放大檢視,但仍要有人檢視改革者。現在一個人只要在哪裡被抓到講錯一句話,女性主義者就會蜂湧而出指控他們就是歧視女性等等,恐怕兩邊都不會傾聽彼此的聲音,反而使對話中斷。

言論自由代表任何言論,正確或錯誤的,甚至錯得離譜的(所以你們看得出我是個保守份子),都可以舒坦地被公開——當然這不代表一而再的錯誤言論不需要被修正。有了這樣的準備,久之我們會邁向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其中歧視將自動不會成為問題。既然那天還很遠,我們只能等待。大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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