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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哲學筆記#1
邏輯實證論
Feb. 25, 2014

哲學史有教過,笛卡兒(Descartes)想找出每個理性存在者的共識,就是不證自明的基礎──他認為是“我思故我在”,還由此推得熱力學或運動學,可是他自己偷偷用到粒子碰撞的定律,還有世界是充滿物質的,等等。有些是錯的,像是小粒子撞到大粒子,大粒子完全不動。我看這是他自己撞牆的經驗[眾笑]。

經驗主義者看到這個弱點啦,說經驗是唯一的方法,而你說不證自明,其實沒那麼明瞭呢,而其來源也不脫經驗。邏輯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二十世紀在英美主導一時的學派,是一種不妥協的經驗主義版本,立基於在他特殊的語言哲學。

對科學有好感的人,常強調邏輯。比較沒有好感的,就從文學歷史著手,甚至偏向批判。根據過去經驗給我的規律(patterns)讓我能預測,他們說這就是,也僅是,每個科學家的目標。知道過去就是掌握未來。像我今天來弄半天,才知道這個硬碟不能插上面這個孔,要插下面的,我下次就知道了,這是歸納法[眾笑]。

我們把句子分成分析(analytic)跟綜合(synthesis)。分析的語句是因為他的意義而為真,僅靠詞彙的意義就可知道真假,跟世界的情況無關,簡單說就是廢話。你懂了他的意思,就知道真假了,像是“所有的單身漢都未婚”。可是他沒有幫助你瞭解“台灣有多少單身漢”或“單身漢都很宅”。

你不要以為邏輯或數學告訴我們關於數學的真理。用行話來說,他們沒有經驗內容,只是反應我們如何先把積分符號,還有d/dt的意義約定好。今天我們說 1 + 1 = 2,你是從加法跟“1”, “2”的意思,知道他對? 還是調查很多烏鴉,麻雀,斑馬,獅子,一隻一隻的數,才肯定他是對的? 但是今天到外星去可能一隻兔子接著一隻跳進來,總共變成8隻,你就推翻它了嗎? 你不這樣覺得,所以說數學是分析的。

不過,有些含有數學符號的句子也是有經驗意義的,像是“修這堂課的學生有一萬個”這是假的。再舉個例子,數學家要構造哪套幾何系統,歐氏的(Euclidean),非歐(non-Euclidean)的,還是你說老師! 我是黑格爾(Hegel)風格的數學家,我要“綜歐”的,綜合起來,[子宇注曰:  冷場] 這都沒有關係,可是當愛因斯坦指出我們的世界是非歐的,就是綜合了。

[李宛儒發言: 這樣我們沒辦法立刻知道分析命題的真假。]

不,就算你沒證出它來,你只知道他依賴“直角三角形”的意思而已。

[賴修仲發言: 我們說五百年前的單身漢都禿頭,這樣沒辦法知道他能不能被推翻。]

不! 你還是要回去調查五百年前的事,所以這宣稱是跟世界有關,就算我們實際上可能無法調查。

好,邏輯實證論對綜合命題提出一個意義的檢證(vericication)標準: 你知道一個句子的意義,就是說你知道怎麼檢證它。不然,你只是發出一些沒有意義的聲響。

[李宛儒發言: 既然我們不去檢證分析命題,為什麼說他們有意義?]

你要認為沒有意義也沒關係,這不是重點。這個是流星鎚,等下要拿來攻擊。

為什麼要分這些? 如果不把哪些不可檢證的排除掉,他們說,那些江湖術士就混進來了,假裝是科學。

當然現在如果我們光明正大的在寫詩,像是“感時花濺淚”,你卻沒有看過花掉眼淚,這沒有造成傷害,就可以排除。

除此之外,有些看似要告訴我們世界的情況,卻無法檢證。像黑格爾,邏輯實證論最討厭他。像他說“絕對精神是完美的”,不可能,這無法檢證,所以是無意義的。[子宇注曰: 經楊植勝教授抗議,黑格爾從來沒講過這句話。照實證論者的標準,黑格爾確實不清晰,所以他們倒是常常用懶人包的方式攻擊。]

[黑衣男生: 現在如果需要一個很大台的對撞機,現在蓋不出來,這樣是不可檢證嗎? ]

不是。只要原則上可檢証就可以,技術上不行沒關係。

[鄭子宇發言: 所有關於過去的事情,像演化論,都無法檢證,因為他只是指出,根據我們目前各種定律,最相容的可能性。]

台大上一任校長是李嗣涔,這可檢證嗎? 可以。所以這跟過去未來無關。

現在區分觀察語詞跟理論語詞,像是紅色是觀察語詞,電子是理論語詞。“This bar is glowing red”[木條燙得發紅]"Helium possesses two electrons"[氦有兩顆電子]是理論。這個就有不同說法。掌門人石立克(Schlick)怎麼劃分界線? 感官的(sensation)給你的就是觀察,否則是理論。也有人認為觀察語詞不只這些。

[黑衣男生: 如果有外星人看到紅色,說“嘟嘟嘟”,可是我們不能分辨它的說法。可是他的感官有可能比我們還敏銳。]

他宣稱的東西,如果不能具有公共測試,這樣石立克認為不行。

實證論者很看重邏輯的,他們的看法是,“哲學家做的唯一有用的事,就是對語言,對數學或科學理論,進行邏輯分析,不然就不是哲學家。” 演繹論證的前提必然百分之百支持結論,但是歸納論證不行。他們需要一套邏輯分析,把歸納法穩穩地建立起來。雖然不管多少證據,都不能完全確定一個理論,可是到某一個程度以後就說,我們接受了。

實證論者也知道,有另一派人想用歷史或心理的方式來分析“發現的脈絡” (context of discovery)和“證成的脈絡” (context of justification)。根據萊興巴哈 (Reichenbach),發現的脈絡完全無關,而哲學家只關心證成。舉個例子,據說,發現苯(benzene)的環形結構的人,他知道簡式CH,卻不知道要怎麼安排原子。假如夢到兩條蛇互咬,他驚醒了!! 發現一定是環型的。這跟理論的真假沒有關係。現在“有多少好的理由接受”,或是“怎麼被找到”,這兩個截然不同。

這些說法看起來都有道理,可是下禮拜會介紹很多批評。你現在看起來是錯的,但是當邏輯實證論如日中天那時,你很難有後見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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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理至此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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