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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嫌豬手事件簿(電影)
(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直譯: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May 4, 2011

《嫌豬手事件簿》是難得的法庭片,其中寫實的場景和嚴謹的法庭對白足見導演下過功夫。本片場景非常省錢,完全靠對白與情節引起觀眾興趣。以前看過幾本早絕版的梅森探案,我就對法庭推理很有興趣,卻沒本片那麼沉重。真希望我一輩子也不要捲入訴訟,畢竟有幾個人能像金子徹平,本片主角,一樣,一年多來堅持為自己做唐吉訶德式的辯護?

寧可懲罰好人,不願放過壞人,或是寧放過壞人也不冤枉好人? 這已牽涉到法律哲學的基礎了。其實徹平有沒有罪已不是重點——當然依照本片設定應該是無罪——重點是依照證據來看,不管有沒有罪都是完全可能的。第二位審案的法官看來冷酷嚴峻,其實判決依然合情合理。

這讓人想到今年初江國慶的案子。去年媒體還在吵說要宰掉四十幾個死刑定讞的人渣;江案翻案後,輿論又一致指向軍方的疏失。但是假如江國慶在那四十幾個“人渣”之中呢? 事實上,不管是翻案前後,證據似乎都不是壓倒性的,但媒體和鄉民(或暴民?)一旦選定立場,從來不考慮反方的意見,更不用提“罪刑法定主義”了。

前兩個月的“恐龍法官”邵燕玲案也是: 看過判決書後,本案的判決似乎完全依法,沒有不當之處,但經過媒體的宣傳卻完全變了樣。當法官不考慮證據,卻擔心民眾觀感而改變判決,正義女神就不再是矇眼的!

但本片還可以略作刪修,而對話,剪接有時顯得有些笨拙,而且幾乎沒有配樂。徹平的媽媽一次說道,“我以為法庭是審判壞人的地方,沒想到只是依證據審判的地方。”這句有點淪於說教了。

此外,性騷擾案是不是很難取得實際證據? 只有原告的口頭證詞為主,實際審判時,如何克服這些困難呢? 以後還得請教法律專家了。而本片宣稱,受到檢察官公訴的被告,99.9%最後都被定罪;被告否認罪行者,也只有3%無罪。片中警察根本不聽嫌疑犯證詞,依自己意思寫下自白,催促嫌疑犯賠錢了事,這些是真正的日本司法內幕,還是導演誇大的渲染? 我心裡打了個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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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理至此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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