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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開始,我就不太寫自傳性的東西了,因為:
 
(A) 揭露別人隱私可能會引發困擾,而完全隱藏別人隱私會讓內容空洞。我覺得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它變成自傳性的小說。其實我覺得小說的價值比日記高,因為有一些自由度。如果定位不是真實性作品,就不用考證真正發生的歷史,可以用自己的想像就好了。
 
(B) 如果要寫小說,我就要多讀一些西方文學,才能吸收別人的技法,這是文獻回顧。其實我讀書很慢。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沒有很高,就是偶爾看看荷馬,聖經,神曲,失樂園,莎士比亞,狄更斯,契訶夫,普魯斯特,喬伊斯....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C) 我想用英文寫作,但自己的英文還不夠好,所以從一些比較簡單的 project 開始,例如翻譯,包含把過去的短文翻成英文。然後看的人又更少了。
 
(D) 我不想用寫作賺錢。但是錢要從哪裡來(摔筆電)
 
所以我開了一個新的網站:
 
 
裡面應該會以英文為主,可能會有科普和舊文翻譯。如果我寫小說,也許會翻回中文,並放回舊站上。如果我英翻中,也會更新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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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理至此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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